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部分条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2 09:46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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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鼓励上市公司多渠道开展融资,经市政府同意,现对《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中关于“再融资奖励”的条款,作如下修订:
上市公司实现股权再融资或以发行可转债形式再融资的,按净融资额的2‰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可转债在办理转股手续后,不再以股权再融资名义进行奖励。
其余内容不作修改。本修订政策中奖补的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执行截止时间与《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嵊政办〔2023〕12号)保持一致。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